繁體中文   
长期以市场最低价销售全新原装电脑配件、台式电脑、笔记本;手机、数码产品等;质量保证,价格优惠,货源稳定。本公司一贯坚持“货真价实、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树立了良好的业务形象。本公司为拓展业务,欢迎全国各地商家加入公司代理行列,我们将给您更优惠的价格。公告:凡新老客户一次性订购五万元以上的货量可享7.5折优惠!!公司联系电话:020-61138711 在线咨询QQ:907487695 欢迎惠顾!!!
 
主机配件
Intel CPU | AMD CPU
华硕主板 | 微星主板
七彩虹主板 | 技嘉主板
金士顿内存 | 三星内存
现代内存 | 宇瞻内存
希捷硬盘 | 三星硬盘
西部数据 | 迈拓硬盘
七彩虹显卡 | 华硕显卡
双敏显卡 | 昂达显卡
金河田电源 | 航嘉电源
液晶显示器
飞利浦 | 三星
优派 | 戴尔
手机通讯
诺基亚 | 索爱
摩托罗拉 | 多普达
三星 | 苹果
数码相机
佳能 | 索尼
奥林巴斯 | 尼康
富士 | 三星
数码摄像机
索尼 | 松下
JVC | 佳能
笔记本电脑
戴尔 | 联想
索尼 | 华硕
ThinkPad | 惠普
三星 | 东芝
台式机电脑
联想 | 戴尔
惠普 |  
MP4播放器
纽曼 | 苹果
爱可视 | 爱国者
 
        广州辰辉电子集团 >> 商城新闻

代理商销售合同

发布人:辰辉电子集团 浏览 次【字号 】 发布时间:2008年5月7日 打印本页

    
 
甲方:辰辉电子集团(下称甲方) 乙方: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北路833号              地址:   
电话:020-61138711                                        电话:    
传真:020-61138711                                        传真: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          ”   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提供的          
  2.商标:“辰辉
  3.区域:________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          
  2. 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五万元、市级城市叁万元、县级城市贰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非甲提供的产品,并维护好甲方的良好声誉。
  7. 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   元,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元。

第三条   推广、广告、展销
  1.推广: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广告: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产品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 展销:在    境内举行的大型促销、拍卖或相关的展销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四条   价格
   1.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价格为    元、   价格为   
第五条   订货/发货/验货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如品牌、型号、颜色、数量、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第六条   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第七条   保密
  1.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2. 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其它甲方认为应保密之资讯泄露给第三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月,自            止。
    在合作期限内必须完成   元的基本销售量。方可签署正式合作代理销售合同。

甲   方:辰辉电子集团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 约 人:                    签 约 人:  
日   期:                   日  期:  

 

, ,


发布人:辰辉电子集团 发布时间:2008年5月7日
   
 
    友情链接: 百度| 雅虎| 新浪| 腾讯QQ| 阿里巴巴| 中关村在线| 太平洋电脑网| hao123网址之家| google| 搜狐| 淘宝网| 金山毒霸| 瑞星杀毒软件|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驱动之家|
 购物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留言/建议/投诉
 
 网站备案:粤ICP备89016803号`
 客服邮箱:xgchit@126.com 客服电话:020-61138711 邮政编码:510000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33号 
 Copyright © 2006 广州辰辉电子集团 All Rights Reserved.